自从那日杀人全家后,他心事已了。
后,又深感人生无趣。
于是,四处流浪。
直到来到这里,被一对爷孙女收留,做起了跑堂的店小二。
从人见人惧的天下第一,到一介人微言轻的店小二,这一转变,让他心性大变。
虽没有之前地位该有的人前显圣,但他感觉,这一切都是惬意的,是之前不曾感受过的。
而且,还能讨到老婆。
就在这时,门口缓缓走进来一人,他抱剑而行,高冠长发,颇有风流潇洒之意。
“天哪,我认得他,他是高长天。”
客栈内,当即就有食客指认出来。
“高长天是谁?”
“你真是孤陋寡闻,去年隔壁山头出现马匪,就是他一人灭的,杀了二十多个,厉害的很。”
“原来是为民除害,那我可得过去敬杯酒。”
“去什么去,这个高长天敌我不分、喜怒无常,去年剿灭马匪,是官府联合行动的,结果他连官兵都杀,官兵加马匪,一共五十多个人,一个没留。”
“原来是这样,那我还是老老实实吃我的吧。”
一时间,悄咪咪的嘀咕声如一阵风,一两句话就吹遍这里。
打着打着算盘,小凤突然来了兴致,问向阿云:“你会武功吗?”
“我不会武功,会武功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阿云心不跳、手不抖的胡扯着:“再说了,我要会武功,还能做乞丐吗,还能被你捡到漏。”
“也对,我最讨厌会武功的人了。”
小凤点点头,又突然道:“还愣着干什么?来者是客,去招待呀。”
阿云这才反应过来,慌忙去接待,“好好好…”
于是,他来到高长天面前,“这位客官,要来点什么?”
“来壶酒。”对于这些窃窃私语,高长天没有计较,他无所谓着挥手。
“还需要点什么吗?下酒小菜?”
“不需要,只要酒。”
“好嘞,您稍等。”应下后,阿云就往酒柜走去。
只是稍刻,从小凤手里接来一壶酒后,就给高长天端去了。
“客官您慢用,有事叫俺。”放下后,阿云笑着转身,准备离去。
“老板,结账。”
这时,另有一桌客人轻喊,并且站起身来,收拾东西,准备离去。
阿云热情迎接过去,“一共是十六个大钱…”
这是三个身披披风、头戴斗笠,就算是吃饭也要把自已遮挡严严实实的人。
其中一人,甩给阿云一锭小银锭,“不用找了,剩下的赏你。”
“客官您慢走,一路顺风。”阿云面色一喜,已经很好的融入了店小二这个角色。
“感谢招待。”留下这最后一句话,三人就走了。
这下,到了阿云的时间,他开始收拾桌子上的残羹剩饭、盘子碗筷。
就在此刻,往地上无意一瞅,顿时一愣。
因为,他在桌子底下发现了一块洁白无瑕的玉佩,上面雕刻着细腻的花纹,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
拿到柜台前,阿云把它交了上去,“小凤,我从地上捡到块玉佩,好像是刚才那桌落下的。”
“能有这种东西的人一定非富即贵,咱们小店还招惹不起。刚刚离开,想来还没有走远,你给他们送过去吧。”拿起一瞅,小凤也没有放在心上,又重新递给了阿云。
“好,我这就去送。”
阿云点头应下,把玉佩揣进怀里,小跑着出门而去。
就在他前脚刚走时。
客栈的角落里,一伙歇脚的客商互相对视一眼,点点头,后脚跟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