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沈墨君在门口就被抓住了,这次连衣服都没了。
“你们不会真的每天让狗陪着他吧。”
“哪能啊,他是畜生,我们可不是。”
在沈墨君被丢进去的第二天,三疤就让人把是肉狗抓了出来,把自家饲养的土狗丢进去,这样不会伤害到沈墨君,又能起到威慑作用。
每天仍有人过去投食,但是,不再听见沈墨君的叫声,只知道他会吃饭会拉屎拉尿,其他的一概不知。
竟然他还活得好好的,那就不会有什么危险,就算疯了也没事。
谁让他想置于我死地!
三疤比秦青更快赶到肉狗屠宰场,工人已经下班了,只剩下看场子的一个中年大叔,两人站在大门口抽烟,等秦青到来,关上大门进了铁皮棚子。
华南人爱吃狗肉,这是出了名的,很多人赶在夏天到来之前享受一顿狗肉,所以,最近几个月场子的生意十分火爆。
水泥地面刚被清洗过,积水坑到处都是,经过空旷的屠宰场,三人走向了场子的深处。
这里是屠宰场的西北角,后面是排污的水渠,左边是整日隆隆响的锅炉,把沈墨君安放在这实在太合适了。
看门大叔打开吊灯,随即掏出钥匙,这是一个用于储存活狗活猪的仓库,左右两边全是分隔好的畜养间。
老头带着他们走向灯光尽头,走到倒数第三间,老头伸手打开了点灯。
这个角落仍有六间隔间,不过,这里的与之前的不同,这六间的深度足有一米半,这样,就不怕待宰的狗从里边跳出来。
老头领着秦青二人走到最后一间。
灯光有些昏暗,加上角度问题,只能依稀看到一条狗在游走,好像对前来探望的它的客人充满好奇。
老头拿起一旁的手电筒,这手电筒一直陪伴着沈墨君,不然,送饭的时候很容易把饭送到狗的嘴巴里去,这样,沈墨君就得跟狗一起分享食物。
强烈的光束在狭窄的空间里飘荡,飘荡了会,在栅栏下方的左边找到了缩成一团的沈墨君。
两个多月没剪头发没理胡须的他变成了野人,漆黑的眼圈坍陷成一个坑,正如三疤所言,他并没有被饿死,反倒被养出了几斤脂肪,身上也没任何伤痕,看来,他没有给看管人员造成麻烦。
“谢谢叔,手电筒给我吧。”
曾经也是江湖儿女的老头把手电筒交给三疤,驼着背走了。
秦青示意三疤用手电筒照射沈墨君的脸庞,他要确切的了解沈墨君的情况。
“嘿!”
秦青叫了一声,“还记得我的声音吗?”
沈墨君没有任何反应,低着头,像往日那样,灯光亮了就有人从上面把饭放下来,有些时候吃白切鸡,有些时候是烧鸭,记得有一次还是德望楼的早茶,不过,好像是别人吃完剩下的,不知道这次会是什么。
这样没法确定沈墨君是否真的傻了,秦青示意把他弄出来。
三疤把手电筒交给秦青,撸起袖子下去,抓住沈墨君的双臂,用力把他从冰凉的地上拉起来。
沈墨君仍然没有任何反应,因为那束能刺瞎他眼睛的强光始终照射着他的眼睛。
秦青不是想要惜弄他,他被关押了这么久,肯定不再是之前的绅士,特意用强光激怒他,希望他能给出点反应,好断定他是否真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