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多郑霜雪的同学中,有一名坐在正中的英俊男子自听到于工的介绍后,脸色便是很难看,眼神阴鸷,饭菜一点也没上,酒已经是喝了一大瓶了。
他周围的人,神情都很是尴尬,看向他的眼神带这复杂,不时的叹着气。
郑霜雪趁她大学班长愣神之际,已经把她大学班长的名字告诉了于工。
这位女班长叫李梅,现在在一家县医院当副院长,算得上是年轻有为。
李梅反应过来,先是歉意的看了一眼坐在众人中间的那个眼神阴鸷的男子,这才对着于工笑道:
“哦!原来是霜雪的老公啊,看着好年轻啊!刚刚进来,我还以为是霜雪的那位表弟呢!哈哈,你好于工,我叫李梅!”
说完轻轻握了握于工的手。
李梅见于工和郑霜雪的关系很是亲昵,便是替包间里的人,半开玩笑问道:
“霜雪,你什么时候和于工结婚的?怎么都不叫我们这些老同学吖!未免太不够意思了吧?”
郑霜雪闻言还在措辞,于工已经是笑着说道:
“没多久,就在前几天,媒妁之言,难以抗拒。因为我是入赘进霜雪家的,所以霜雪也不太好意思叫各位!以后尽量补上!”
此话一出,包间里的人瞬间低看于工几分。
因为在这个时代,但凡有点能力的男人,都不会选择去入赘女方家,这不仅仅是以后生活方向问题,还关乎于一个男人的面子。
郑霜雪见于工大大方方便将入驻这件事说了出来,丝毫不怕丢了他自己的面子,不由得有些感动。本来她还想替他在众人面前隐瞒,可不想于工这时却是这般的成熟,一时间郑霜雪心里有些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