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三章 清风明月乱我心(1 / 2)

明月是这家酒楼最漂亮的女人,卖艺不卖身。

被他相中的人也只不过是吃吃饭,喝喝酒,并没有过分的举动。

眼看着饭菜越来越少,林博泽急了。

今天可是要林风来出丑的,可现如今怎么看,怎么觉得林风才是猪脚。

在这个世界,武者为尊,强大的武者最瞧不起的就是弱小的爬虫。

最最最瞧不起的莫过于,别人是爬虫,可是吃穿用度都比自己都好,这尼玛的,这是什么情况。

凭什么?

凭什么这人要过的比他还要好。

凭什么!

林博泽对林风已经不是私仇了,现在可以说是公仇了。

现如今,明月来了,可明月却不扑过来,而是站在一边,露出如沐春风的笑容。

拜托,大姐,今天请你来是干活的,不是请你来吃饭的。

“这位想必就是明月吧?”

林博泽假装不认识,问了一句。

“奴家便是明月!”

“几位公子,来这里,请问可带好诗词歌赋?”

明月低声问道,仍然是带着笑容。

林风仍然在吃着手中的美食,压根就没正眼看明月一眼。

这年头,若是连三岁孩子都能硬气的话,那一群老少爷们可以去死了。

林风想法很简单,既然无法做,凭什么给她好脸色。

难道就因为她皮囊生的好吗?

好看的皮囊,林风可用不上。

这玩意,还没自己吃饱喝足来的快意。

“带了,这是本公子今日所做,还请明月姑娘鉴赏。”

林博泽虽然是来玩的,但是他可是准备充足。

明月虽然是头牌,但是她可是才女,卖艺不卖身。

林博泽有一万种用强的方法得到明月,但他没用,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敢。

这家酒楼可是太守的私人产业。

太守可比城主要高一个层次,掌握着生杀大权。

林博泽一个落魄王爷儿子,连城主都不敢得罪,更别提是太守了。

林博泽虽然挥金如土,但是在这种地方他可没有乱来。

“清风明月乱我心,日月星辰沁园春。

飞龙乘云吐雾日,甘做爬虫护花身。”

明月把林博泽的诗词念了出来,虽然这首诗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但是,勉强凑合着看吧。

没办法,谁让人家是有钱人呢,就给他开个后门也好。

不过,这仅仅限于在这吃饭喝酒,至于做其他的事情,明月绝对会翻脸不认人的。

“公子大才,小女子愿意和公子彻夜长谈。”

明月道了一个万福,身上增添了几分才女之气。

而林风依然在吃他的美味佳肴,可谓是大煞风景。

哦,人家在谈诗论画,你特码的在胡吃海塞。

明月有了几分怒意,对林风婉言道:“公子,你的诗词歌赋呢,请拿出来让小女子欣赏一二。”

“我不会作诗!”

林风丢下手中的鲍鱼,油腻的手拿起一块手帕,来回的拭擦,满嘴的油,让明月心生厌恶。

明月是何等聪明,那会不知道今晚上唱的是哪一出。

林博泽今晚带林风来,只要是个人都知道,林博泽想装比打脸。

明月有些讨厌林博泽这种小人行为。

连一个小孩子都欺负,都打脸的人,能是什么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