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了,离开这里整整三年了,我叶风终于回来了!
“老子回来啦!”
王铮站在候车室的门口,举起双臂高声喊道,他的脸上带着兴奋和幸福的笑容,他的眼神中充满了对家乡故土的思念。阳光洒在他的身上,与他的笑容以及小麦色的肌肤融入在一起,看起来十分的和谐,就好像这太阳和这光芒是为他而出现似的,不禁让身边路过的几名女孩子看痴。
健美的身体让女人怦然心动,修长有力的双臂如同大鹏展翅,宽阔的胸膛、宽广的肩膀、强健的臂腕,以及浑身上下所透露出的那种自信,真正的诠释了什么叫做‘狂野’!
可才仅仅一转眼,叶风又变了,这个时候的叶风,看起来是那么的深遂而又自信,是那么的成熟而又稳重,与他平时所表露出来的那种轻浮的,色迷迷的嘴脸简直是两个样,其实经过三年的锤炼,叶风先天的嘻嘻哈哈的天性虽然一点也没变,可后天的培养却让他变得稳重而又成熟,所以不管是轻松活泼的还是成熟稳重的,这都是叶风的本性,换句话说,叶风已经具备了双重性格。
“哇,好帅啊!”不少女孩子眼睛里开始冒星星。
“神经病。”更多的男人和老年人却张嘴骂道。
看到来来往往的人都朝自己身上看,叶风的神色突然变得轻松起来,竟然嘿嘿一笑,朝四周一瞧,笑道:“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啊,哈哈。”
汗,叶风真有些廉不知耻。
看到叶风雄赳赳气昂昂的从人群中穿出去,不少的人感觉浑身有些不自在,叶风这话让他们难免生出毛骨悚然的感觉,奶奶的,也太不自谦了吧!
提着个密码箱,叶风穿过广场,途中有好些个小偷试图在叶风的身上掏些油水,都没能得逞,不过叶风不但没有出手惩治他们,反而每个人发了一张大团结,拿叶风的话来说,这世界上任何一个职业都没有什么错,比如小偷,生存法则罢了,再说,这都是家乡的人呢,不就是几个钱吗,叶风不在乎,全当是大热天给这些人送些买水的钱吧,反正这钱也不是叶风的,全是在车上抢来的。
不过叶风的一番行为却实在出乎了正常人的范畴,所以这些小偷直到叶风的身影消失不见,还依然握着叶风送给他们的大团结发呆,于是不久,在小偷团伙中流传出一个“白痴帅哥”的故事,这让那些无缘遇到叶风的小偷们更是捶足顿胸埋怨自己运气太差。
火车站旁边的饭店不少,叶风找了处干净的小店叫了一碗酸辣粉,这一年以来,叶风几乎吃遍了世界各地的美味佳肴,可最让他怀念的还是家乡的酸辣粉,特别够味,入口鲜滑,且酸辣的味道也相当纯正,更让叶风记起许多往事,他记得以前与柳若依便经常到一些小吃店吃这种东西,对了,柳若依也相当喜欢吃这个东东。
巴中的街道可真干净,看来城政建设还不错,至少环卫工作还是卓有成效的,比一些所谓的大城市可好得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