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前线传来捷报,快马疾驰进军营,送信的士兵一路奔跑,跪在阿默面前,“报世子殿下,上将军大破狼军十万兵马,明日回营!”
“好!”阿默开心的拍案站起,这次他意外坠马导致只能缩守后方很是憋屈,如今听闻前线捷报,觉得遗憾的事也算有个交代。
易青风准备好饭菜进来,阿默连忙嘱咐道,“青风,去整些下酒菜,今晚你我小酌一杯。待明日上将军回营,我们再备好酒好菜为他们接风洗尘!”
易青风得令,杀了一只鸡,又宰了只野兔,勉强凑了两个下酒菜,好在这些天去山上存了不少干货。两个人吃,绰绰有余。
夜色降临,营帐里灯火阑珊,一张桌子两个垫子,两盘肉菜一盘素菜,两壶酒,三盏灯。
阿默很开心,举杯道,“这次大捷有你的功劳,我敬你一杯!”
易青风哪见过这情形,连忙附和,“不敢不敢,殿下言重了!”随即一饮而尽。
推杯换盏之间,三杯两盏淡酒下肚,易青风显然有些不胜酒力,微微头昏,最后累的趴在桌上沉沉睡去。迷迷糊糊时,感觉有人用手轻轻抚摸他额头的发丝,柔声细语道,“不管你来自哪里,以后,你只能是我的了……”以为是梦,也不多想,转个头继续睡着。
第二天清明,易青风昏昏沉沉的挣开眼睛,起身出门时阿默早早收拾好等在帐篷外,见易青风出来,说道,“你醒了!上将军还有一个时辰就回营地,你昨夜饮酒今日就让其他人去准备饭菜,你陪我一起等上将军回来吧!”
易青风点了点头,说也奇怪,自从来到这个时代,她是第一次喝酒,没想到这酒威力这么大,想想都后怕,毕竟军营里出个女儿身,必定引起轰动。
不多时,上将军带着大军缓缓入营,队伍像一条长龙,队伍最中间,押送着从敌军俘获的战俘;有孩子,有老人,也有年轻的女孩。上将军行完拜礼,自豪的对阿默说道,“殿下,臣不负所托此战只取狼族都城,现已将狼族残余驱赶至漠北,狼族王室全部俘虏。”
阿默点点头,俯身抓起上将军胳膊用力扶起,大声说道,“老师辛苦了!我已修书回王都禀告父王,相信要不了多久,父王就会下令处置这些敌国王室,眼下,传令大军原地修整,等我们养精蓄锐,再对狼族残余乘胜追击。”
上将军转身面对身后整整齐齐的大军,发号施令,“传令三军,原地扎营修整!”
军令隔着十几米口口传到下一个人,一直延伸到军营各处。
战俘被押送到用许多木头搭成的囚笼里,大军原地安营,原本宽敞的平原密密麻麻布满白色的帐篷,多如繁星一般。
暮色降临,换班的队伍陆陆续续就位,大军围起篝火,宰杀的烤全羊散发着阵阵肉香。易青风与阿默靠近席地而坐,上将军就坐阿默另一侧;众人举杯畅饮,阿默夸完上将军行军,转而说道,“老师此次大捷,百姓终于可以休养生息了。”
堂堂世子,心系百姓,上将军举杯附和,一饮而尽,围坐的都是领导层的将军,个个英勇善战身姿飒爽,却都对世子很是恭敬;一来是因为世子自小与上将军学习行军作战,二来世子本身很是优秀,大家也都心服口服。战场不比朝堂,大家靠拳头说话,谁手里的刀剑快,谁就是老大。易青风默默看着阿默,觉得他应该是一个不错的人,至少相处这么久目前看一切都好。
烤全羊熟了,大家一人分了些,易青风看着自己的那盘肉,拿起小匕首割了一块送进嘴里,果然是原汁原味,膻味十足,与在现代吃的完全不一样。最外层烤焦的部分勉强吃着还行,里面滋滋冒油的部分羊膻味特重,长期打战的人倒无所谓,能吃一顿肉就很不错没人挑剔。易青风只好偷偷从怀里取出之前一个人熬的细盐,除细盐外,山里意外发现的花椒和胡椒也被她带回晒干研磨成粉。烤全羊配上细盐花椒胡椒粉,那味道瞬间提升,有点现代那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