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乐乐真的就是除了老郭,秦明外第三个来我家的,不过未来这也会是他的家。
早餐很是不错,粥很浓郁,也很香鸡蛋也很嫩,我讨厌那种夹心的,不过这油条的卖相嘛不敢恭维但是也蛮好吃的。
“乐乐既然你要实习就搬来我这住,我也能够天天吃到这样的早餐,还是很满意的。”吃完早餐后,我摸着自已的肚子开口道。
乐乐没有拒绝,却也陷入了沉思,在南城附近要是租房可不便宜。
“唉,你就过来呗,你难道就不怕叔哪天寂寞了出去找人啊。”我开着玩笑,结果这招似乎还是蛮管用的,乐乐最终答应了我的请求。
“嘿嘿宝贝果然最好了。”笑着开口将桌上的碗筷收了起来,乐乐本想洗的却是被我阻止了:“媳妇做饭,老公洗碗天经地义。”
我?我tm怎么会说出这种话?我有些懵,我突然想到了一句话,恋爱真的会让一个人变成白痴……不由的打了个哆嗦。
我变了,彻彻底底的变了,因为乐乐的出现,如今的我竟是真的有了笑意,我不再死盯着过往不放,原来真的会有一个人出现在你的世界将你带出寂寞,过往,迷惘所组成的铁笼当中。
我的心境发生了天大的变化,35岁的我本应该是一个沉稳,悠哉的中年男人,可是如今?我竟也笑了出来,好些年没这样笑过了吧。
我将碗洗好以后便走出了屋子,乐乐有些拘谨的待在客厅,看着他的模样我也不由的笑了笑,随即带着他给他介绍着家中的一切,这是一楼的卫生间,这是厨房,客厅,书房,书房外面是花园,二楼是四个卧室,然后我睡的是主卧,有一个大大的阳台,然后主卧旁是衣帽间,洗衣机等然后三楼是一个大阳台,是我平时没事做喝茶的地方。
“以后这就是我们的家了。”我看着身旁的他,竟是有了几分憧憬的意味。
十点时分我带他去往了学校,跟他一起去学校办理手续,手续倒是挺成功的,而且乐乐的导师看见了那份来自元茂集团的元茂购物中心营销部的实习合同后都是不由的欣慰笑着。
“你小子没有辜负你这一年半载的努力。”乐乐的导师是个女生,她一直在我身前夸赞着乐乐,我也就这般听着,乐乐这家伙可谓是很优秀的一个孩子了,在听到我是他干爹以后也是不由的给我说了很多夸赞乐乐的话语。
而中午,我和乐乐是在大学食堂吃的饭,你还别说这是我第一次来大学,这些年虽然成为了有钱的大佬,可是我那初中学历却是未曾改变过,不过别看我学历低,但是我可是英语,粤语,精通哦。
大学食堂的饭菜嘛,不敢恭维,不过架不过他便宜,正当我吃着碗中的白切鸡时,王子恒却也来到了乐乐的身旁:“叔叔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