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伦布什是个警察。
大家都说这伙计是个好警察。
可弗莉雅沃利觉得不是,因为弗莉雅沃利目睹过他放走一个小偷。
而小偷拿着拿包种子不知去向,往小点说是失窃,往大点说就是卖国,每个视而不见的克拉米亚人都是卖国贼。
那又怎样。
酒吧里的青年刚调完一杯酒递给这个贼眉鼠眼的男人,明明前些日子这个男人刚被诊断为死亡,真是太奇怪了,可这位调酒师小哥不觉得奇怪,因为没什么权势也没读过书的他压根不关心这些事,他只关心今天日结的工资是多少,明天早餐买不买得起夹有肉松的三明治。
“哦,然后呢?”他装出很好奇这件事的样子,让男人的虚荣心更加澎湃。
“然后?哈哈,你可能不知道,然后我就和歹徒大战三百回合,来到这里了。”
为了保持男人对他的好感,他继续装傻充愣,“那么是歹徒赢了还是您赢了呢?”
“哦我亲爱的调酒师,看我这一身的腱子肉就该知道胜利者到底是谁。”男人继续吹嘘,但调酒师小哥已经掌握了很多情报了,比如这个男人的名字叫克勒茨威格,又比如他来自弗鹤波塞,还比如这家伙是个自大的玩意,这些都被他浅浅一笑而过,他只调他的酒,其他的与他无关,家国大事也好,各路纷争也好,他只是个混饭吃的蝼蚁,他也没有家,唯一温馨的地方就是他和斯蒂芬那个小傻子一起租的小单间,二人勉强能睡下。
“回见,亲爱的。”
告别克勒茨威格后,调酒师小哥又要匆匆去打下一份工了,去万福金店当会计管账,管午饭,伙食还特别好,是金枪鱼饭团,饭后还有草莓慕斯,这也是玛瑞老爹脾气特别不好但他一直愿意留在那里的原因。
会计小哥换上长袍,开始认真算账,虽然他没有读过什么书,但对数字倒是敏感,天主给饭吃,这是他的自述。
“你的书。”
店里的另一个老伙计把上个休沐日他遗落在这里的《战争与和平》扔给他,他小心翼翼的接过,尽管穷的读不起书,尽管嘴上说着瞧不起那些读书人,但本质上还是非常崇拜知识,因此对于书籍之类的很尊敬。
“愿天主保佑您。”他吃完饭,算完帐,刚好今天也不是忏悔日,第三份工是去天主教堂做代笔,写下来客忏悔的一字一句烧给天主,就是因为接触这份工作,他才去看书的。
“看不懂,没意思。”他仍然把书放在属于自己的那个小格子里,正巧走进巷子里看到几个喝了酒的男人在欺负一个小姑娘。
“干嘛呢干嘛呢?”他推开男人,挡在小姑娘面前。
小姑娘黑色长直发,黑色瞳孔,黄皮肤,看起来挺低眉顺眼的。
“滚开。”他冷冷道,几个醉汉面面相觑,最后才骂出来。
“你算什么东西也敢跟老子抢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