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林枫,他和周沛漫步在校园的林荫小道。
“拒绝林枫收徒是我没想到的,似乎你对自己的未来已经有清晰规划。”周沛喜欢这个谦逊好学的年轻人,想知道他此刻想法。
秦霄直言:“戏曲对我本来就是一种艺术,再怎么了解也只是门外汉,不该去占据林先生学生名额。”
爱好不比从事,也不应该在这些事情上分散注意力。
他有自己的路要走,未来还会接触到多种陌生行当,总不能接触一行就去拜一个师父,那非常的不现实。
“那你知道自己唱好那段戏腔并不需要太多时间吗?”起初以为秦霄需要一个月才能进入状态,今天的唱段让周沛改变,觉得他最多一周就能很好的掌握。
善于使用技巧来掩盖自身不足,这是秦霄最大的优点,可以避免很多特别明显的缺点,让这段戏腔听起来近乎专业。
这也是周沛感到震惊的店。
可怕的学习能力,可怕的接受能力,这样的人不能成为专业戏曲家太过可惜。
从只言片语中也能看出秦霄本人的一些性格,对事情追求完美,哪怕是自己都高要求。
秦霄点头,他知道自己很快可以结束学习,看到林枫后有新的灵感,或许一个月时间未必够用。
“我想深入学习青衣,学习如何在舞台上演绎。”
周沛看秦霄眼神变得深邃,似乎是想从他身上看出店别的东西,最终什么也没看到,只看到那双深沉的眼睛。
不用怀疑,秦霄会做到。
对这个男人来说做到这些好像是预料之中,丝毫不会产生任何怀疑。
“那可要比戏腔难多了,没有捷径可走。”
秦霄笑笑,把自己的想法和周沛说了。